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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astore » – 葉鈞頌 Maurice Yip | 地理學研究者 Geogra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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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自肥企画: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兩個不同版本(基建圍城系列三之三)

現在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有什麼問題?不如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親自解釋。他10年前撰文,不僅批評政府的高地價政策,更痛批基本工程儲備基金限制了政府無法對社會民生作出長遠規劃和投放,政府將地價「統統列入非經營帳,以致這筆收入完全不能挹注經營開支,大大限制了香港在貧窮、教育、衛生、社福方面的開支能力」。陳茂波10年前仍義正詞嚴地批評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制度問題(當然那只是問題的一部分),但他搖身一變,由立法會議員變為財政司長後,卻沒有試圖改革制度的這部分問題。不過,明明前財政司彭勵治1982年設立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時,原意只是公共工程項目管理的財政伎倆,妥善管理基建工程,盡力減低不確定因素對公共工程影響,同時,需要更好地對整個公共財政系統及社會民生作長遠規劃,不能因基建而犧牲其他社會需要,為什麼今日基金的效果似乎與原意背道而馳?基金的運作是什麼時候出現變化呢?

今日的基建圍城 要從當日的天水圍城說起(基建圍城系列三之一)

自80年代起,香港的公共財政體制有一個獨特的設計,名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現時按香港法例第2A章運作,規定所有地價收入要撥進基金,用於收購土地和建設公共工程及基建。然而,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用於興建公屋,因那是屬於房委會承擔的開支;但其實連興建安老設施、竹篙灣檢疫中心的成本都是來自獎券基金,而非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近年不少涉及土地不公義的討論視這基金為造就大白象工程的機制,本土研究社曾稱其為以賣地養基建的「資本旋轉門」,造成今日香港被基建圍城的景象。雖然在早幾年土地大辯論期間,有前高官解釋此基金的運作,試圖為高地價政策開脫,但他們都無法解釋基金的由來。儘管他們或不願揭穿真相,不過更有可能是連他們也不知道基金設立的來龍去脈。關於香港公共財政的研究雖多,但都未曾解釋過這樣的公共財政機制是在何種脈絡下制定。表面上,此基金是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遺留的產物,但其他英國管治過的殖民地都不曾存在這樣將土地收入和基建開支掛鈎的規定,令人猜想這條法律到底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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