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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astore » – 葉鈞頌 Maurice Yip | 地理學研究者 Geographer

讓我們把空間公義帶進公共討論

Maurice Yip 葉鈞頌

不少人以為地理學只是辨認石頭、觀測天氣,卻忽略了地理學是一門研究空間的學問,更遑論了解到地理學在過去半個世紀如同其他社會科學學科一樣,經歷過翻天覆地的批判轉向。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因應資本主義造成的社會和政治問題,現代世界日益複雜,傳統地理研究已無法回應時代需要。馬克思主義等批判理論成為社會科學探索知識的進路。地理學者深受啟發,從空間角度批判地考察權力不平等、永續發展和地緣政治等課題。雖在香港至今未成氣候,但以公義為核心價值的批判地理學已成為地理學主流。

地理學者論空間公義

社會議題眾多,我們尤其關注香港的土地問題。近年公共討論中有不少連結起公義與土地的嘗試。我們做了一個小統計:1997年後,「土地正義」在2011年首次於香港的印刷媒體出現,截至去年底合共出現逾1700次,原因可能是有社運組織以此為名。「空間公義」則在2009年首次出現,這個詞語在其後數年幾近絕迹於媒體,直到去年才由我們再度提及。

去年土地大辯論期間,民間選出社會公義為土地選項三大準則之一,又舉辦了土地公義大遊行,爭取分配公義。這些概念的含意及對公共討論的意義,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

作為討論起點,公義的概念可說是源自政治哲學。Michael Sandel所著的Justice吸引了不少人思考公義。這本書追溯至古希臘時期,總結亞里士多德等哲人怎樣強調城邦政治對公義的重要。政治的最終目標是為了良善和美好生活,這後來引伸到人們在城市這個政治空間聚居,並在法治社會中參與政治,以此為手段追求良善並符合公義的生活。

與社會科學的同儕一樣,地理學者鑽研社會公義的概念。較早期的理解包括David Harvey在1973年提出的「地域分配公義」(territorial distributive justice),即收入分配應裨益最弱勢的地域空間,後來因過於強調表面的分配結果而遭受挑戰。

Mustafa Dikec和其老師Edward Soja建基於早期理解,深化空間公義概念。其中Dikec更發表了極具洞察力的見解:把公義簡化成分配問題的分析,無法解釋不公義怎樣形成,更無法幫助我們想像可以做什麼去抵抗不公義。資本主義社會中,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不僅包含社會邏輯,更包含空間邏輯。城市建成環境為掌權者提供有利條件,導致掌權者在社會關係上剝削弱勢和空間上支配。因此,理解不公義的形成過程需研究空間生產過程。

分配不平等只是社會不公義的表徵,但不公義的體制才是不公義的核心。政策或可在不撼動體制的情况下暫時消除或紓緩分配不平等,到頭來問題依舊存在。體制涉及建基於城市空間、物質性的日常實踐,並與制度、政治及意識形態的各種力量互動。在權力不平等情况下,這些力量支持了掌權者生產關於城市社會的知識。正是這種體制維持城市社會的運作,市民日復日過着異化的日常生活,並延續不公義的霸權。這種霸權,並不是僅僅「地產霸權」能解釋(見延伸閱讀4)。

不公義的空間辯證法

對此,Dikec提出「不公義的空間辯證法」,有助我們考慮每個城市的特有體制,將空間公義概念帶進公共討論。不公義的空間辯證法包括互為影響的兩面:不公義的空間性(spatiality of injustice)、空間性的不公義(injustice of spatiality)。

不公義的空間性較易理解,指的是可觀察到的物理空間,以及抽象空間中的社會和經濟關係。政府早前把啟德體育園批予地產商興建和營運,可簡單地說明這種不公義的空間性:3個主要運動場館和8公頃的休憩空間以外,零售餐飲空間竟多達6公頃,而上述設施的營運收入有97%都歸地產商支配。

空間性的不公義則關注空間怎樣鞏固不公義體制的過程。人們看在眼內,或以為這技術上的空間規劃滿足了社會對體育的需要,但是體育城的空間佈局顯然是配合政府銳意把體育盛事化的綱領,打造香港的城市品牌,同時把空間拱手相讓予地產商牟利,加劇對社會的剝削,而非向市民大眾推廣運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雖然本擬推動體育康樂的空間逃不出土地發展體制的厄運,卻為政府多添一項政績,繼續以技術理性來管治城市,結束過去10年的爭論,紓緩部分反對聲音,遏抑人們參與政治的集體過程,剝削城市和差異的權利,進一步穩定不公義的體制及生產不公義的空間性。

Dikec認為,空間公義概念能讓人們識別出空間生產過程怎樣導致不公義,為正受剝削和壓迫的人提供重新思考集體政治行動的可能。故此,Dikec強調不能只視城市權利為口頭上的主張或宣稱,而要轉化為行動。

香港的土地不公義

Soja指出,公義的概念能視乎抗爭的關注重點而應用到不同範疇。以香港經驗來說,過去多年的土地正義運動是將公義概念連結到土地的嘗試。然而土地正義是否就如一些論者所言,僅取決於以人為本的完善規劃、反地產霸權、反逼遷、分配公義?打倒地產霸權的旗號似乎讓我們只看到政商權力勾結,而忽略了在城市空間中因着我們日常實踐而根深柢固的土地發展體制。

資本主義主導下,人們常常強調城市土地在經濟關係中異化的商品及財產性質,而忽略了其社會關係的空間性。城市土地的特點在於經過土地開發、平整、發展的一連串過程,把生地轉變為熟地。過程中依賴城市居民有很多不同活動;這些日復日的日常生活集體實踐提升了土地的使用和交換價值。這些集體實踐與社會制度及意識形態一起,形成了土地發展體制。換句話說,既然城市是共創,集體創造的土地價值便應供大眾集體享用。

正如我們以前另文指出,香港的土地不公義是全面剝削的過程。在這過程中,法律條文及實踐導致集體創造的土地價值被私有化到進一步的土地開發及大規模基建工程,而無法投放在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中。這剝削過程的尺度政治,即土地發展體制與香港在主權交接後與中國大陸的空間和社會融合的關係,更是準確理解土地不公義的重要一環。

在了解土地問題的空間性、社會性和政治性後,可以明白到社會不能單純地依靠叫嚷「以人為本」的抽象口號來解決問題。我們必須把空間公義概念帶進公共討論,正視空間不公義的體制根源,以集體智慧來參與政治,並重奪公民社會的主導權。

延伸閱讀:

(1)Dikec, M.(2001). Justice and the spatial imagination.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Economy and Space, 33(10), 1785-1805.

(2)Harvey, D.(1973). 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3)Soja, E. W.(2010). Seeking Spatial Justic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4)Tang, W-S.(2017). Beyond gentrification: Hegemonic re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41(3), 487-499.

原刊於2019年1月28日明報,與鄧永成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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